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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风险管理师协会官方网站管理办法

时间:2015-07-19 18:02:02  来源:  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风险管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官方网站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协会官方网站注册域名为:www.ciprm.org。
第三条  协会官方网站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内所有单位及人员。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协会理事会为官方网站的主管单位,其主要的职责:
(一)决议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二)决议网站升级或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三)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四)决议网站栏目主责单位;
(五)涉及协会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六)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六条  协会内务部为官方网站的日常管理单位,其主要的职责:
(一)一般性技术问题解决;
(二)网站栏目、网页的技术性变动和网站升级;
(三)不涉及网站整体结构的一般性修改;
(四)网站升级、维护费用预算管理;
(五)各类提交信息的核对、上传、发布;
(六)及时纠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协会内务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协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其主要的职责:
(一)负责协会网站的内容发布和更新;
(二)严格遵循岗位职责,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三)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应及时向内务部负责人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八条  协会官方网站各栏目(网页)需设立主责部门,并报协会理事会批准。主责部门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提交,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
第九条  协会各相关部门及各分会配合主责部门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三章 官方网站管理要求
第十条  官方网站各栏目(网页)的主责部门提供的网站信息,由内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并由网站管理员统一操作。
第十一条  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审核时必须明确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十二条  协会官方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三条  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四条  协会官方网站后台管理用户名和密码由内务部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泄漏,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官方网站后台管理用户密码必须定期修改。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
(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修改网站界面; 
(三)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 
(四)擅自利用协会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 
(五)泄露网站后台密码。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给协会造成损害的,协会对相关人员有权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协会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第十七条 若违反本办法,给协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协会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协会内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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