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海南证监局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转型的工作要求,围绕2014年年报监管,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年报监管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风险研判,明确监管重点和方向。年报披露前,结合近三年对辖区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情况及对辖区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评估,对辖区27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确定重点类审计项目5个,并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年报审核后,召开由分管局领导参加的上市公司年报分析会,集中2天时间对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核意见逐家进行分析,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研究每家公司的问题及相关风险情况,最终确定高风险类公司2家、次高风险类公司1家、关注类公司12家、正常类公司12家。
二是加强跟踪督导,落实中介机构责任。根据审计项目风险分类情况,分别约见27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会计师,提示审计风险,并就3家重点类审计项目向相关审计机构下发审计风险关注函,要求对监管中关注到的风险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同时,根据年报披露前的风险研判情况,派员参加部分公司的存货监盘工作,列席年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审前见面会和初审意见沟通会2个重要环节的会议,并随时以电话方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重点项目的审计进展情况,持续保持对年报审计环节的事中督导力度。
三是加强资源统筹,探索年报审核新方式。年报审核期间,因同时开展上市公司年报现场检查和立案调查工作,上市公司监管资源高度紧张,年报监管压力较大。海南证监局积极统筹监管资源,调配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上市公司监管相关工作经历的综合处室干部,共同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核工作,确保了辖区全部27家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关注到辖区上市公司存在财务类问题3种、非财务类问题6种。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针对年报审核发现的信息披露不及时、重大事项审批程序不到位、年报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向7家上市公司下发关注函。完成2家上市公司专项现场检查,并针对其中1家公司存在的独立性和信息披露问题,分别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方下发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重要线索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海南证监局将结合风险分类情况,以年报审核关注问题为重点,综合采取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现场调研、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公司现场,及时核查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